会员登陆/注册
设为首页
收藏本站
使用帮助
留言本站
东莞首页 家居中心 楼盘展示 出租信息 出售信息 求租信息 求购信息 合租信息 经 纪 人 房产中介 房产资讯 房产律师 装修设计
房产资讯 房产金融 银行代款 物业管理 建材常识 曝 光 台 购房指南 法律法规 展会快讯 合同范本 装修预算 装修风水
:: 当前位置:首页>  房产金融 
东莞房贷款律师费仍然由购房者承担
信息来源:金洋网 关键词:房贷 发布时间:2008-4-28 10:57:58

        有媒体报道称,北京已于2008年2月份起北京住房贷款律师费将由银行埋单。东莞一些市民由此提出,东莞贷款购房的律师费,是不是也该由银行埋单?对此,东莞各银行均表示,目前还未接到上级银行或总行的通知。而东莞市消费者协会表示,将找人行协商此事,“会有所动作”。

        据了解,日前北京市消协和市律协联合北京银行业协会发布公告称,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过程中,将坚持“谁委托谁付费”的原则,即:银行委托的律师将由银行付费。自此,银行请律师来审查购房者的贷款资格和还款能力以规避风险,却强迫购房者为此“埋单”的这一持续8年之久的“不公平”做法,终于在北京画上了句号。

        而东莞的购房者是否也能比照享受“惠泽”呢?记者采访了东莞一些银行。这些银行均称,东莞目前并没有接到上面银行对律师费作出调整的通知。因而,一些做房贷的律师费仍将由购房者承担。

        据悉,目前,全国各银行对于办理一手楼盘按揭贷款的购房者,要求支付最高达总贷款额千分之三的律师费用;以贷款50万为例,仅支付的律师费就有1500元。购房者对此多有抱怨。

        一业界人士告诉记者,在房地产市场发展初期,银行在办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中确实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行为,但随着房产贷款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,各家银行纷纷进行调整,加强行业自律,制定有效的措施,完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制度和程序,不断提高自身服务水平。

        为此,记者也采访了东莞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。该负责人表示,既然全国其它一些地方对此作出调整,他认为东莞今后也会有所动作。他告诉记者,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,金融业是比较突出的,各银行必须予以重视;如果再不重视,消协会对此作出批评。

把本篇文章推荐给我的好友    打印本篇文章    返回
相关内容
 
网站首页 |   使用帮助 | 咨询反馈 |  关于我们 |  联系我们 |  友情联接  |   Top
Copyright © 2005-2007 www.sohouse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 粤ICP备05032956

房屋在线.东莞站 0769-22080080 22080380 版权所有:创亿科技 E-mail:user@sohouse.com
在线留言 : 562536404